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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为蕲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13日核准备案,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一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优秀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应的选人原则。
二、招聘引进办法、数量及条件
(一)引进办法。依托蕲春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设立人才“周转池”专项编制,引进人才在企业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本人意愿决定工作去向。选择继续在企业工作的,由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与其办理解聘手续,退出事业编制管理;选择回事业单位的,根据服务期满考核成绩,按有关规定,结合人岗相适、双向选择的原则在县直事业单位中统筹安排。选择离开蕲春调动到其他地方事业单位的,负责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二)引进对象和数量。计划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蕲春县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全日制高校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已在蕲春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引进方式、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招聘引进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本程序进行。
(二)发布公告
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chun.gov.cn)和“蕲春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后续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招聘事项将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chun.gov.cn)和“蕲春人社”微信公众号一一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9:00至11月7日17:00。
2.报名途径: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各应聘考生请将填写完整的《2023年蕲春县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下称《报名登记表》,请考生自行下载填报)和应聘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详见《岗位表》)并及时电话联系确认收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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