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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绩权重及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成绩均实行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3.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考生测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入围考察人选的,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未参加笔试的,加试专业知识。
(四)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考察
各岗位依考生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含心理测试)。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并按要求进行心理测试。
2.签订诚信承诺书。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紧缺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签订诚信承诺书、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订承诺书和就业协议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将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3.考察。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六)聘用
1.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3.本次招聘岗位均设置3年的最低服务期要求,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5年。
三、政策待遇
(一)发放生活津贴。公开招聘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按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黄发〔2017〕13号)文件规定,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1万元生活津贴。
(二)住房保障。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咨询电话:市人才事业发展中心0713-8695731);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0㎡的,可申请入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咨询电话: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电话:0713-8368938)。
(三)近亲属可在黄州城区落户。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凭录聘用通知可直接办理其近亲属黄州城区入户手续,随迁随办。
(四)优先安排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黄冈市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配偶可采取调动、推荐安置等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排。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电话:0713-812863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13-8877021(市教育局人事科)
0713-8877617(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附件2: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1: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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