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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3.考察根据需要采取档案、实地、信函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组织考核名次及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结合用人单位意见是指用人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及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符合人才认定的人员享受相关政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详见附件3《2024年郧西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考指南》。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郧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719-6231216。
中 共 郧 西 县 委 组 织 部
中共郧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郧 西 县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2024年4月17日
附件:附件1 2024年郧西县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xlsx
附件:附件2 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附件3 2024年郧西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考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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