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
当前位置:

2024年湖北省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17人)

2024-07-0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考试咨询】展鸿事业单位考试群:604777552微信公众号:湖北展鸿公务员考试网|

历年真题面授班级

微信图片_20230829094522.jpg

3.《岗位表》中的学历层次有本科、本科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如岗位要求“本科”,则仅限本科学历人员报考,具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如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则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例如,某应聘人员同时具有经济学类专业的本科学历和社会学类专业的研究生学历,则可以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也可以报考要求社会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但不能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以此类推。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具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4.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再受理报名材料。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省林调院的专技十二级岗位需笔试,其他岗位免笔试(具体见岗位表“是否笔试”栏)。

(一)笔试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7月27日(周六)上午8:3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对需笔试的岗位,原则上按照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如出现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由招聘单位申请取消或保留,经相关程序后,发布岗位计划调整公告。

4.笔试成绩。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省林业局官网公布笔试成绩,并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

(二)面试

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侧重考察报考人员专业素养、学术水平、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生态学院教师岗位增加试讲说课。

1.确定入围人员。对需笔试的岗位,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出现末位并列时,末位并列考生均入围面试;不足1:3的,按照实有笔试成绩合格考生数确定。对免笔试岗位,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职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弃权者需本人出具书面声明。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公告。面试前在省林业局和招聘单位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

4.面试成绩。生态学院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以面试公告为准,其他岗位面试成绩即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其中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2的岗位最低合格线为70分、之比为1:1的岗位最低合格线为80分。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总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需笔试的岗位,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免笔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即总成绩。

2.同分情况。需笔试的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以及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六、体检与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本单位和省林业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 1
  •  
  • 2
  •  
  • 3
  •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立即咨询

预约可免费观看直播

免费网课

面授班级

    历年真题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