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应聘人员报名时不填报具体招聘岗位,考生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定于2024年8月17日进行,地点:十堰市郧阳科技学校(郧阳区人民医院西侧100米处)。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适岗能力。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考官评分总和的平均分(去掉考官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如遇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年度考核优秀次数>中共党员>目前学历>用人单位选择等规则顺序进行选岗,必要可加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体检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通过郧阳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确有影响考核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选岗及办理聘用手续。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岗。不服从选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聘用单位通知聘用人员到岗工作并按程序办理用编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对聘用到原服务单位的人员按人社厅发﹝2020﹞27号文件规定不再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得低于3年(不含“三支一扶”服务年限)。
3.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考核聘用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培训中心。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培训中心0719-7231890,7238708。
附件:
1.《郧阳区面向2022年招募并在本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面试、考核聘用为事业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考生诚信承诺书》
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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