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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74名)

2024-10-0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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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适时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体检和考察公告。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

2.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需要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符合人才认定的人员享受相关政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体检和考察。


七、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方工作安排,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面向驻十堰市部队随军家属专项招聘的岗位(岗位代码47-57),由驻堰部队随军家属所在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具体负责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事宜,十堰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汇总审核。报名所需材料为报名表、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结婚证、配偶军人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请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于2024年10月18日前完成报名且不收取任何费用。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面试安排详见面试公告,综合成绩计算按随军家属专项公开招聘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19-8654933


举报电话: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19-8650721

附件1 2024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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