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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打印等详见笔试公告(笔试时间预计5月24日,具体以笔试公告为准)。
⑶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将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左右发布公告,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⑴面试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方式未在岗位表中注明的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已注明的以《岗位表》为准。
⑵面试前将发布资格复审公告,由引进单位对面试入围人员(含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将本人有关资料提交报考单位接收邮箱,提前提交无效,逾期、漏提交、错提交均视作放弃或不合格。十堰市以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结合引进单位意见,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依次递补。
⑶面试前会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⑷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引进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岗位。无法与其他考生合并计算平均分的,划定不低于80分的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未达到的取消该岗位。其他面试岗位均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相应比例)+(面试成绩×相应比例);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具体详见体检和考察公告。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3.考察由主管部门和引进单位根据需要,采取档案、实地、信函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结合引进单位意见,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及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符合人才认定的人员享受相关政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详见附件3《2025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考指南》。
四、其他事项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通知公告专栏(http://rsj.shiyan.gov.cn/srlzyhshbzj/zc/qtzdgkwj/gzdt/)为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考试、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本公告由中共十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解释。
咨询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19-8654933
举报电话:
中共十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19-8652178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19-8650721
附件:
2.2025年十堰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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