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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武汉片区(68人)

2019-02-1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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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面授班级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部分事业单位紧缺专业用人需求的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如下:

一、增城简介

详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实行统招统分,按岗位实际需求进行分配(公益二类和公益三类的岗位不纳入统招统分),27个岗位,共招聘68人。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2019年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情况表》(附件2)。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部分岗位另有规定除外;

5.服从岗位安排;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资格

1.社会人员报考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3年2月28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2月28日后出生);博士以上学位或专业技术资格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2月28日后出生)。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2月28日。

2.在校应届生报考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提供就业推荐表,并承诺于2019年9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不同学历层次的在校应届生年龄要求与社会人员的年龄要求相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3年内,参加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应聘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7.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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