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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项
应聘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考生自理,体检费用由水土监测站承担。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长江水利网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专业等。
八、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报长江委人劳局备案审批后,通知拟聘用人员报到。聘用人员应于接到通知的半个月内报到,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要求
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十、招聘工作监督
由长江委人劳局,水土监测站纪检、工会工作人员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水土监测站监督举报电话:027-82926725
上级监督组织:长江委人劳局 举报电话:027-82820919
原标题: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2019年度新进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cjw.gov.cn/zwzc/rsxx/rczp/370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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