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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襄阳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33人)

2019-04-0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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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面授班级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人社部规〔2016〕3号)以及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关于宜城市、保康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培养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鄂人社函〔2017〕837号)规定和要求,为激发我县事业单位人才活力,着力解决教育、卫生、融媒体人才紧缺问题,面向社会公开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33名,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二本及以上或具有本岗位、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

具体条件和职位职数见附表《2019年度襄阳市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岗位一览表公布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相关招聘条件要求

(一)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如年龄限制在40周岁及以下,那么计算时间应为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次类推。

(二)各类证件要求。相关岗位所需证件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学历要求。本科学历以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录取时的学校批次而确定本科学历层次,硕士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相关岗位。

(四)专业要求。专业认定以《湖北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教部学位办〔2011〕25号)为主要参考依据。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由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手写自传1份于4月8日至15日分别到保康县教育局、保康县卫计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现场报名,填写《2019年度襄阳市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专项招聘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

2.校园及人才集市现场报名。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手写自传1份,2019年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直接与现场招聘单位对接,进行现场报名,填写《专项招聘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高校现场报名时间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但不得超过4月20日;

3.网上报名。由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下载填写《专项招聘报名表》,填写好后连同身份证、毕业证、手写自传复印件分别上传至本人所报考的岗位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事股信箱。保康县教育局人事股(499568959@qq.com)、保康县卫计局人事股(393752593@qq.com)、保康县融媒体中心(843067977@qq.com)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8日至15日。

《专项招聘报名表》请到保康人才网(www.xybkrc.org.cn)、保康人事考试网(www.bkrsksw.org.cn)下载。

(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专业水平,根据不同岗位分别采取说课试讲、技能测试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试题全权委托第三方予以命题。面试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县编办全程监督。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面试考官必须由具有本岗位、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面试实行百分制,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计算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现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不同岗位、不同专业确定后以书面形式报县人社部门批准备案。

(三)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面试成绩作为确定考察人选依据,考察人选根据岗位报名人数按1:1或1:2确定,最终以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

2.资格复审。考察前,由保康县人社局在保康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考察人选名单并电话通知考察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由保康县人社局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人选资格复审时须持报名时所需的证件原件到保康县人社局人事考试院(保康县人社局办公大楼五楼510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正式确定为被考察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被考察资格。因取消考察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考察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不超过一次)。

3.考察办法。考察工作在保康县人社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备所报考岗位的实际专业能力和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审。考察中,对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或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以及其毕业证在国家教育部学信网上无注册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超过一次)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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