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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选聘到贫困村工作的人员,参照当地村副职干部标准发放工作报酬,经费由县(市、区)财政负担。对综合素质好、群众公认度高的选聘人选,属非中共党员的优先发展入党,届中调整时优先推荐进入村“两委”班子,换届时优先推荐参选。根据工作需要,推进符合条件的选聘人选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等。
六、有关要求
此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说明,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咸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成立专班,负责做好所辖乡镇选聘优秀人员到贫困村工作有关事宜。
报名咨询电话:咸宁市委组织部:0715-8126242;咸安区委组织部:0715-8334449;嘉鱼县委组织部:0715-6355886;赤壁市委组织部:0715-5335363;通城县委组织部:0715-4325623;崇阳县委组织部:0715-3399240;通山县委组织部:0715-2365173;咸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715-8209178。
选聘贫困村工作人员计划情况以及报名登记表可登陆咸宁组工网(http://www.xnzg.gov.cn/)查询下载。
附件:
附件2:2019年从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人员中选聘优秀人员到贫困村工作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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