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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参加体检者,依据该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征信、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个人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对于放弃考核者或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资格,按照面试排名进行递补。若无递补人员,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公示及聘用。对考核合格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考核对象确有不宜聘用的,不予聘用,同时根据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考生按程序进行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者,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者,或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在2019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者,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同时根据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二)享受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补助。正式聘用后除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所有待遇之外,另外发放人才补助费(包含安家费、人才津贴、房租补贴等补助项目,实行包干发放)。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给予高层次人才补助费2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给予高层次人才补助费1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3万元;全日制本科(学士)毕业生给予高层次人才补助费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1万元。
(三)优先聘任专业技术职称。不受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的限制,可按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到相应岗位,已在原单位聘任的原则上不低于原聘岗位级别。
(四)协助解决随迁家属和子女入学问题。引进人才家属需要随迁就业的,可根据其配偶原就业情况及个人条件,按照双向选择为主、统筹调配为辅的原则,多渠道协助解决其配偶随迁就业问题。引进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需在松滋就读的,由教育部门按照优先照顾、就近择优的原则予以安排。
(五)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正式任职的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终止聘用关系。
(六)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纳入常态化人才管理序列,相关待遇按政府津贴有关政策执行。
(七)此次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未尽事宜由中共松滋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16-6218173,18871638320
举报投诉电话:0716-6222481
附:松滋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条件表.docx
中共松滋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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