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咨询】展鸿湖北公务员考试群:398154854|微信公众号:湖北公务员考试在线|
公示内容:拟聘人员姓名、拟聘用岗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等。
凡公示的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报长江委人事局备案审批后,由网信中心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要求
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应聘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考生自理,体检费用由网信中心承担。
八、监督部门、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部门为长江委网信中心纪委,监督电话:027-82926300;上级监督部门:长江委人事局,监督电话:027-82820919。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