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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咸宁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48人)

2019-11-1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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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面授班级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咸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和调配暂行规定》,为满足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市人社局组织市直20家事业单位面向全市机关(参公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开展公开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计划

选聘工作人员共48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2019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选聘对象

1.全市机关(参公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正式的工作人员,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必须为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进入,机关(参公单位)人员必须进行了公务员(参公)登记;

2.全市属于政策性安置进入机关(参公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正式的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两年及以上机关(参公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为截止到2019年11月30日;

5.2016年至2018年年度考核被评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在机关(参公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未满3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6.符合岗位表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它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为截止到2019年11月30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不能解除聘用关系的;

4.试用期内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选聘信息通过咸宁市人社局门户网和咸宁市政务内网发布。

(二)报名

(1)考生在报名之前应征得本人所在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11月16日(星期六)下午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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