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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列入拟试用人员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试用人员。
(七)试用、调动和聘用。选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直至正式调动之前,一律不得职务晋升和岗位调整。
选聘人员由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一律实行聘用制管理。
五、纪律要求
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对于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各选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1,2019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bm.doc
2,2019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gw.xls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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