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通过后考生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在人民银行打印)、无犯罪记录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5、其他相关材料。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向社会公示。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1、笔试。符合报名条件和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对民法、公证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等。笔试在报名初审后7日内进行。
2、面试。面试重在测试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和专业素质能力,主要以问答的方式进行。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入围人员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
因外出业务的需要,录用的4名公证助理原则上不少于2名男性。如应聘助理的男性入围面试人员不满6名的,在男性人员笔试成绩中择优1至6名男性人员入围参加面试。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提前两天通知。
(四)考察、体检
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因外出业务的需要,如应聘助理的男性入围人员不满2名的,在男性人员总成绩中择优1名或2名男性人员参加考察、体检。
对进入考察、体检人选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察。考察同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考生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
四、用工形式
实行代理用工(劳务派遣)制,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作内容
公证员助理工作职责: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业务,男助理要适应一定的出差要求。
六、薪资待遇
经录用和试用期合格的人员,按照襄阳公证处财务和薪酬管理办法规定的薪酬待遇发放工资和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1、试用期2个月报酬为每月2000元;试用期后实习期(第3--5个月)基本工资为3000元;实习期后基本工资3000元 +绩效工资,有五险一金。
2、双休、法定假日和年休假。
七、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由襄阳市襄阳公证处、劳务派遣公司共同组织进行,由笔试、面试和考察体检组成,具体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湖北省襄阳市襄阳公证处
2019年12月6日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