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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虚假内容,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团风县外已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人员,须经单位同意,并在现场报名期间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已在企业或其他组织工作的报考人员,须经单位同意,并在现场报名期间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2、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且在有效期内)、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5张,照片背面本人签名)。
3、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招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根据国家和湖北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要求,对实习实训大学生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进行定向招聘。截止2018年6月30日,已在黄冈实习实训1个月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实习实训大学生,可报名参加“限实习实训大学生报考”的岗位招聘;截止2018年8月1日,“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限‘三项目人员’报考”的岗位招聘。
请上述考生在现场报名时提供经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团风县事业单位2018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三项目人员”情况审核表》(见附件3)、《实习实训大学生考核鉴定表》、服务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三项目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政策优惠。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 3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18年7月31日;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8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及2016年增补专业、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进行拟定,并按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逐一明确。允许报考的相近专业逐一列出,避免出现专业交叉不清、难以界定的现象。对部分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名称相同易混淆的专业,采取备注代码的形式予以明确。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3、关于工作经历。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根据岗位特点和用人单位意见,管理岗位和教师类以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申论》,教师类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试卷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4)命制。各岗位笔试内容见《岗位表》。
考生缺考任意一门笔试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时间及科目。2018年8月18日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或《综合知识》;10∶00-12:00《申论》或《教育教学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确需保留岗位的,须经事业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批准。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在团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人社局网站、团风党建微信公众号公示。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缴费的考生全额退费。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团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人社局网站、团风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具体查询方式见相关公告。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专业知识占60%),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各类岗位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须经事业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批准。可以根据笔试人数适当降低面试入围比例,或不设面试入围比例。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在团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人社局网站、团风党建微信公众号公示。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团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人社局网站、团风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三)重要提示。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成绩权重
1、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2、《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或《综合知识》满分均为100分,时间均为90分钟;《申论》或《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时间1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原则上每人不超过10分钟。
3、考生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或《综合知识》成绩×30%+《申论》或《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成绩×70%)×40%;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申论》或《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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