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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相关文件及县政府会议纪要[(2019)1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1名县直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2020年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房县2020年公开招聘县直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编在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间凡存在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逾期不再报名。
(二)报名地点:房县劳动就业局培训中心一楼(陵洲国际酒店院内),地址:房县城关镇房陵东大道35号。
(三)报名办法
报名者按招聘岗位公布的条件和要求,确定报考岗位后填写《房县2020年公开招聘县直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执业证、资格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现场审核报名,提交《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考生行动轨迹表》(附件4)各1份。通过现场审核人员缴纳报名费100元,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
(四)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填写有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同时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做好自我防护。
2.“招聘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交所在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
3.“招聘条件”中有执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交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年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可提交成绩合格证明。其中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护士岗位的,可放宽至2021年底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逾期未按要求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的按相关政策予以解聘。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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