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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恩施州优抚医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人)

2021-07-1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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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聘用管理

单位以州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办理人员编制、岗位认定、工资待遇、聘用合同签订等人事聘用手续。用人单位对专项公开招聘人员实行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单位与专项公开招聘人员可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可与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实行候聘制度。单位建立候聘人才信息库,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排序入库,作为候聘人选,在2021年12月31日以前保留候聘资格。如候聘人员所报岗位原拟聘对象因自愿放弃、被淘汰及其他原因空缺,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补聘人员时,可以从高分到低分依规确定拟聘对象,由主管部门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对候聘对象组织体检、考察,报州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程序备案后聘用。

九、防疫措施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恩施州优抚医院官网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恩施州优抚医院官网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8-8269772

监督举报电话:0718-8447361


恩施州优抚医院

2021年7月14日

附件: 附件1:2021年恩施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 附件2: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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