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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随州市随县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公告(10人)

2021-08-2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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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面授班级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2.关于学历的说明。《岗位表》中“学历学位”栏标明的学历学位,为报考本岗位须具备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

3.在职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并经核实的,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本次随县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根据《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进行笔试,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发布面试公告。对符合条件的面试对象在随县政府网公示,发布面试公告。公告应包含考生必须知晓的事项,在面试实施至少3天前在随县政府网站发布,同时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考生。

对按1:1比例进行面试的岗位,可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的方式控制。面试成绩合格线为同一面试试场、同一组面试考官、同一套面试试题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由随县人社局和随县卫健局共同组织实施,命题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要求委托专业机构命制,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2分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六、体检、考察

1.确定人选。各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2.体检。体检工作由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专业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七、聘用人员公示

(一)公示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体检、考核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随县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间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及反映影响聘用问题查证属实不予聘用的,可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4、公示期满后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二)审核备案。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各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进编手续及执行所聘岗位相应的薪酬待遇。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

本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随县人社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22-3339607)。本公告附件《2021年随县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人才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随县卫健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22—3339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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