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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83人)

2021-09-0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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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相关文件及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1〕3号文件精神,经县委、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的前提下,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3名县直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房县2021年公开招聘县直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5.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以各级各类招聘、招录公告中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为准,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fangxian.gov.cn/xzdh/zfbm/fxrsj/)进行。所有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及时缴费。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8∶30至9月17日18∶00。报名窗口于2021年9月17日18:00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1年9月13日9∶00至9月18日12∶00。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报名者需及时交费。

3.缴费确认:2021年9月13日10∶00至9月18日18∶00。在缴费期间,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缴费采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

4.打印准考证:2021年9月28日9:00至9月30日18:00。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环节均需持有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致电:0719-8881168。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填报多个岗位无效。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 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填报虚假信息,信息填写错误,或在资格复审环节出现问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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