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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荆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才队伍建设,荆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面向荆州区卫生健康系统选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聘。
二、选聘范围
荆州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试用期未满人员)。
三、选聘计划和岗位
1.免疫规划岗位:选聘4人;
2.传染病防制、慢性病防制岗位:选聘4人;
3.检验岗位:选聘1人。
4.行政管理岗位:选聘1人。
四、资格条件
(一)免疫规划岗位、传染病防制、慢性病防制岗位、检验岗位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业务素质,作风端正;
2.报考免疫规划岗位的年龄应在35岁周及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报考检验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传染病防制、慢性病防制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公共卫生工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经历者优先;
7.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专业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行政管理岗位报考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业务素质,作风端正;
2.担任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干部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担任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正职的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即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担任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副职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4.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或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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