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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竹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2-03-1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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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竹溪县委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举报的,组成专班调查处理。

七、纪律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录用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政策、程序、结果的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

八、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录用和入编手续。

(二)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期制度。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部门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在最低服务期内自动离岗或辞职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服务期内若参加本县以外的其它各类考试,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要求调离我县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自然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九、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若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或信息填写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考生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竹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719-2721008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监督电话:0719-2726202  (县纪委监察局)  

竹溪县卫生健康局

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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