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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考核合格线为80分。
(二)考察、体检。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合格人员由医院采取档案审核、函调或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其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察。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岗位考核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确定录取对象。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我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招聘考察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出现取消录用资格或者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四、用工形式
科研助理岗位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为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五、工作待遇
(一)课题组将为科研助理提供扎实的科研训练(包括论文写作、数据分析以及参与各类项目),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在符合医院规定前提下,在休假等方面进行弹性安排。
(二)对于工作表现优异者,为其进一步深造或者工作提供支持,并可参与撰写研究论文和报告。
(三)科研助理岗位用工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初次劳动合同期限一般签订1年,也可通过完成某项科研工作任务为期限,最多可续聘1次,续聘期限1-2年,第2个合同期满后可择优竞聘研究员岗位。
(四)录用人员待遇由各课题组具体面议,依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确定薪酬待遇。
(五)科研助理可申请参加医院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老师 组织人事处电话:0710-351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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