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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中心医院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集中在原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人员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备案及聘用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由主管部门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0713—8625113(黄冈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
政策咨询电话:0713—812863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713--8392179(市卫计委政工科)
附件1、《黄冈市中心医院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黄冈市中心医院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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