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经济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着力构建多途径教师补充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需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我区中小2018-2019学年度寒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中小学合同制教师120人、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10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
1. 2018-2019学年度寒假招聘中小学合同制教师120人,其中,初中19人、小学101人。
2. 2018-2019学年度寒假招聘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100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中小学合同制教师
(1)学历: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年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普通话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岗位二级甲等及以上。
(4)教师资格:须持有所报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高段可低用,下同)或持有所报学段、学科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招聘的毕业生必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有关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江夏区2018-2019学年度寒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中小学合同制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2.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
(1)学历: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专科、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普通话等级:二级甲等及以上。
(4)教师资格:须持有幼儿园学科教师资格证或幼儿园学科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招聘的毕业生必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有关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江夏区2018-2019学年度寒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