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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4人)

2019-03-2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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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面授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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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完成报名的考生于2019年4月12日下午14:30—17:30在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06室现场领取考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视为放弃。

7、现场报名工作由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在报名资格审查时,若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将取消资格,并在档案中记入不诚信记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面试、考核

1、面试方式:讲课

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形成竞争比例的,由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方式采用无学生讲课。对未形成竞争比例的,由用人单位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考核。考核成绩满分100分,达到最低分数线80分视为考核合格。

2、面试、考核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考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或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体检、考察

1、体检

体检由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审查档案、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前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考生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通过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公告《岗位表》(附件1)由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附件1)]。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各环节的指导、监督。

咨询电话: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38号)0719-8126043;

举报电话: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0719-8126116;

监督电话: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市府路9号)0719-8654933。

附件: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hb.gwyks.cn)提醒考生:备考时间有限,考试竞争激烈,请考生们做好学习规划,从现在开始复习。预祝大家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实现上岸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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