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面试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的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过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名单。面试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总分×50%+面试成绩总成绩×50%;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将在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如出现笔试和面试折算后成绩并列的情形,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察:
1、学历层次高者优先。
2、符合岗位表中已经明确优先条件的优先。
3、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未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自动弃权和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情况等。
在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考察工作人员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通城网公布。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一律实行公示,公示期分别为七天。凡在公示期内被反映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查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1、学历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不予承认的。
2、考试舞弊、工作经历造假及其它弄虚作假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聘用
经以上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试用期六个月,合格者与城发集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以录用。
考务咨询电话:0715-4868015
监督举报电话:0715-4322323 0715-4354912
点击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