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时间与地点
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成绩并列的,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向下顺延。考核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核内容主要审查预录对象的报考条件是否符合本方案的规定以及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实表现等情况,其中,预录对象的学历及资历由教育局负责审核,计划生育情况由卫计局负责审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由县综治部门负责审核,现实表现情况由考核对象所在中心学校负责,各部门必须就审核情况提出明确意见。有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顺延补录。考核体检工作由教育局牵头负责。
(五) 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教育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由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进入我县考生不诚信数据库,在人社部门备案登记。
五、本公告由阳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阳新县教育局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