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形,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核。
1.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优先(《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2.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七、体检与考核
体检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一次。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和个人诚信等方面情况,考核结果作为是否拟聘用的重要依据。体检与考核中如有放弃或不合格者,在考核期间内可以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通山县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社部门制发聘用文件,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
(一)招聘工作纪律。招考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本公告由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县人社局0715-2880078
县教育局0715-2298629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