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经学校签字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证明、学生个人学习成绩登记单(须加盖学校公章);证明岗位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其他相关材料。
2.在职或社会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单位的解聘合同或现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待业证明,证明岗位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其他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者(提供 1寸彩照1张)可领取准考证,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岗位招聘和录用程序按照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程序进行;博士研究生岗位招聘程序按面试、考核、体检的程序进行。
1.笔试
时间:2019年3月16日。
地点:长江委人才中心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所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有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参加面试。当日晚上20:00前通知进入面试的应聘考参加面试。
2.面试
时间:2019年3月17日。(水土保持监测技术研究博士研究生岗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长江委人才中心
考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为100分,考试时间为每人25分钟。
3.考试总成绩
水土保持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和面试各50%权重计入考试总成绩。
(五)考核和体检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 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核对象。招聘工作组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可采取到其学校或原用人单位外调或通过函调的方式进行。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纪行为或者犯罪前科,或正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4)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经人事部门研究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经体检或考核发现不具备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岗位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