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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咸宁市法院系统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37人)

2023-06-1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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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相关配套措施,及时充实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咸宁市法院系统决定招聘(法院直接聘用,非第三方劳务派遣)一批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咸宁市法院系统7家法院共计划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37名,各法院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政策咨询电话等详见《咸宁市法院系统2023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报考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7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

符合报考定向招聘职位条件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不含)(1978年6月以后出生)。

3.学历。报考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名定向书记员必须符合下列其一条件:(1)在2018年9月14日(不含)前,以书记员或打字员(速录员)身份招聘进入本法院;在资料审核认定截止时间前,在现书记员岗位且工作连续满半年;(2)在2018.09.14(不含)前,招聘进入本法院,在资料审核认定截止时间前,在现书记员岗位且工作连续满半年,在书记员岗位工作累计满两年。(资料审核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5.现役军人、在职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人员。

6.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报考程序

1.查询职位

报考人员可于本公告附件1查询职位计划。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6月19日9∶00至6月22日17∶00之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咸宁市法院系统2023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填写诚信报考信息,如实并完整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选择合适职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不能多头报名,只可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6月19日至6月23日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6月19日9∶00至6月22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已提交尚未审查的和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册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2023年6月22日17:00后,所有报考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注册信息或改报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初审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定向招聘职位人员需通过所在资格审查后,再在网上进行报名。审查通过人员在所在法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咸宁中院汇总辖区定向招聘人员名单,报省法院备案。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涉及职位公告中的专业、学历、法院工作经历、其他招录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的咨询,如有疑问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人(附件2)。

4.打印准考证。本次招聘考试考生不缴费。通过报名资格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在6月29日9∶00至7月2日9∶00之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和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

笔试、资格复审等环节均需持有笔试准考证(建议至少打印4份),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

(二)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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