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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咸宁市法院系统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37人)

2023-06-1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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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面授班级

1.笔试范围。考试科目为《岗位能力检验》,主要测试与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原则上包括基本政治理论、法律基本常识与基本概念、文字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其他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2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请携带黑色中性笔、2B铅笔、橡皮等必要的文具,同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缺少准考证、二代身份证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到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三)加分和最低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可按下列条件在笔试成绩中加上相应分数并按规定程序公开,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10分;2.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子女,加5分;3.脱贫户及其子女加2分。考生笔试考试成绩与加分之和,为该考生的笔试成绩。

笔试、速录测试按百分制分别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体能测试实行二级制。笔试、速录测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体能测试不合格,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笔试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考试的方式进行。社会公开招聘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定向招聘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1.5。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四)资格复审

职业技能测试前,达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组织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招聘法院依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高低顺序,按照以下竞争比例确定。

资格复审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

1.公开招聘职位入围人员按1:3的比例,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对竞争比例达不到1:3的,招聘法院可视情况按照不低于1:2竞争比例确定。对仍然达不到1:2竞争比例的,招聘机关可视情在咸宁辖区法院、同一类型职位根据考生意愿进行调剂。参加调剂考生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已经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均不得参加调剂。调剂入围人员须由招聘法院组织资格复审。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按比例核减、取消招聘计划。

调剂职位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

2.定向招聘职位入围人员按不低于1:1.5确定。达不到最低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3.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公开招聘职位可不设置竞争比例。

凡放弃资格复审,或提交审查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法院取消职业技能测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包括速录测试和体能测试。雇员制书记员参加速录测试,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参加体能测试。速录测试实行百分制,体能测试实行二级制。

速录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打字速度及正确率,测试内容为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看打)。打字速度不低于40个正确字/分钟。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试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职业技能测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职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测试成绩计算方法等事项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

(六)确定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速录测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40%+速录测试成绩×60%。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

(七)考察、体检

招聘法院按照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仍不能确定,则按职业技能测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报考雇员制书记员职位的考生,以速录测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报考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的考生,按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根据考生性别,男子参加1000米跑,女子参加800米跑)的用时从少到多的顺序确定。

1.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考察前,考生要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群众座谈、民主测评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工作表现、身体心理健康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要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立场、政治思想、政治品质和道德修养,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个人诚信信息进行核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根据用人需要报省法院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八)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各招聘法院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情况,择优确定各职位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官(http://www.xnszy.hbfy.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5天(定向招聘职位还应同时在用人法院内部进行公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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