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有股权营运管理有限公司是经湖北省委省政府批准于2021年2月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由省财政厅履行出资人管理职责,初始注册资本20亿元。2022年元月,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省属国企改革方案要求,划归湖北宏泰集团管理,成为湖北宏泰集团全资子公司。公司坚持党建引领,秉持合规守信、清正廉洁、稳健经营、专业高效的价值理念,围绕“双主业、双千亿”的战略目标,勇于开拓创新,打造一流团队,通过合规高效的运营管理和市场化运作,实现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的保值增值,支持促进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增强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充分发挥省级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纾困基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建立健全全省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纾困体系,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应急转贷服务,为我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湖北省国有股权营运管理有限公司招聘需求涉及3个岗位及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工作专班共6人。其中,风险管理岗1人,信息技术部主管1人,信息技术岗2人,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工作专班2人。 二、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方向,忠诚可靠,愿把个人追求融入到企业长远发展之中。 2.综合素质较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担当,为人正派,敢于坚持原则、担当碰硬;专业素养高,勤勉务实,勇于开拓创新、克难攻坚;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意识,认同国有企业监管要求与企业文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诚实守信,廉洁从业。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员工回避制度要求。 6.监管部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7.无不良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基本条件: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6.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情况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资格条件 (一)省国有股权公司风险管理部法律事务岗(1人)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内985、211或国外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周岁,中共党员优先; 2.法学、金融、经济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3.具有5年及以上律师事务所或省属国有企业、大中型金融机构(银行、券商、基金公司等)相关工作经验; 4.熟悉行业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 5.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业务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及团队协作能力。 (二)省国有股权公司信息技术部主管(1人)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中共党员优先; 2.计算机、信息科技等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