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咨询】展鸿十堰教师招聘考试群:801980500|微信公众号:湖北展鸿公务员考试网|
十堰分校: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6号(汉江师范旁)全兴广场写字楼20层
咨询电话:18671180760(王老师)
9.申请人须按照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相关(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证件(核验后原件退回申请人)、《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照片的顺序,把有关材料整理规范,并自备档案袋。
10.现场确认点及联系电话:竹溪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教育局二楼203室)0719-2731164,竹溪县办理教师资格证临时QQ群号590087809(需实名加入)。
特别提醒: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竹溪县教育局)、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八、其他事项
1.认定高中教师资格的权限在十堰市教育局,认定和办理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权限在竹溪县教育局。
2.凡涉及教师资格考试方面的事项,请咨询十堰市招生考试院(电话:0719-8666511)。
3.关于师范教育专业界定等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政策,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认真查阅(鄂教师〔2008〕9号)文件及《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如果申请人因师范教育专业界定等有关政策理解有误,造成现场确认未通过影响认定的,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4.关于补办教师资格证需要提交的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教师资格证复印件;(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4)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下载“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
5.以下解释如有出入,均以教育部、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有关政策法规为准。
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资料)附后
2025年4月8日
附件: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
附件: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资料清单及目录.doc
附件:附件3.1: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附件:附件3.2: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附件:附件4:无犯罪记录查询申请表(202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pdf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