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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至少7天发布。面试公告发布以后,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外申明弃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但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应安排不变。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内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入,并参与排序。对因有考生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含降低开考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3、综合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考察
在体检前,将现场查验考生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等资料原件。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体检入围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在体检当天,体检入围人员分学科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学校岗位,并签订到岗协议书。
1、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除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外),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中若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则优先确定大学生村官考生进入体检。
(2)体检的组织。体检由公安县教育局、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某些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按职业规定执行,但一般性岗位不得提出歧视性要求。职业规定高于《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应在岗位具体要求中予以明确。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人员的递补。因现场查验不符合报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导致的岗位缺额,依据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没有递补资格。综合成绩如果相同(除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外)则以面试成绩为准;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中若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则优先确定大学生村官考生递补。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考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对于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教育部门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报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取消其招聘资格,并依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如果相同(除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外)则以面试成绩为准;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中若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则优先确定大学生村官考生递补。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考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则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计划。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公示后,若因他人举报属实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该岗位不再递补,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聘用管理
1、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经教育部门审核,对考试、体检、考察都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定后,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报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2、岗前培训
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基本政治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和公职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服务理念素养等基础知识的上岗前培训。
3、办理聘用手续
县教育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等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单位及县教育局报批材料和拟聘用人员上岗前培训情况审核同意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公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通过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岗位管理。并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社会保险。聘用对象在我县最低服务期为3年(试用期1年),服务期限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岗手续,不合格者办理解聘手续。
八、纪律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公安县教育局、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对违纪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并且5年内不得参与我县的各类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事项
1、做好个人和公共防护。在招聘的相关环节,考生要佩戴防护口罩,出示健康绿码,如实登记并报告个人身体状况,积极配合进行相关检测,严格做好个人卫生,严格遵守场所公共卫生和防疫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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