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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十堰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十教函〔2022〕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十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经十堰市委编办批复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共78个岗位,128人,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十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人员,详见《十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3)具备引进单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已在十堰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笔试及面试方式等,详见《岗位表》(对《岗位表》中有关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招聘单位联系)。
1.年龄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相应年龄的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专业
《岗位表》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公费师范毕业生且具有相应学历、学位”,指教育部六所省部级师范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指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按照教育部指定的专业类和专业,报考岗位限定专业类的,其类下所有专业均符合条件;同时限定专业类和专业的,仅限该专业符合条件。具体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3.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持有高中及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高中或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中职实习实训岗位的考生须持有中职(高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参加招聘考试,但必须作出书面承诺,在试用期(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试用期满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十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通过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shiyan.gov.cn/)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时间
2024年12月7日8:00至2025年2月28日18:00(以邮件发送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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