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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十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5人)

2020-10-2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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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面授班级


5、现场缴费:资格审查合格后,需参加笔试的岗位,笔试报名费100元/人,笔试报名费现场缴纳。入围参加面试者,面试报名费50元/人。直接参加无学生讲课面试和技能考核面试的岗位面试费50元/人。面试报名费缴纳根据面试公告另行通知。

6、领取准考证:完成报名的考生根据笔试公告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面试公告通知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7、现场报名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在报名资格审查时,若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将取消资格,并在档案中记入不诚信记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笔试、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4)为准。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有关安排:详见笔试公告,预计现场报名结束后一周左右在市教育局官网发布笔试公告。

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运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成绩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阅卷完成后在十堰市教育局网站发布(预计笔试结束后5天左右)。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对急需紧缺的岗位,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对报名人数低于1:2的招聘岗位原则上予以取消,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如属招聘单位特别急需紧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申请保留,划定折算后为70分的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2、面试

(1)面试的方式方法及相关要求

面试的类型:面试分为无学生讲课面试、结构化面试和技能考核,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总成绩为100分。

面试的组织:公开招聘岗位表中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学历的岗位,报名人数未形成竞争的,由用人单位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面试。形成竞争的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

公开招聘岗位表中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面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具体岗位面试方式见岗位表(附件1)。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需笔试的岗位,笔试结束后按1:3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的岗位,面试比例可放宽到1:2。对仅1人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70分后入围面试。

(3)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至少在面试开考前5天发布,发布网站为十堰市教育局官网。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面试举行前5天,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8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

(4)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面试公告。考生持本人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或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相应比例+面试成绩×相应比例。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具体比例以《岗位表》(附件1)为准。

在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时,如果同一岗位多人综合成绩相同造成不能按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时由市教育局从本次招聘总岗位计划中空缺的岗位进行调剂。如无空缺岗位,则对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考察

1、体检

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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