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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十堰郧西县公开招聘高中和幼儿园教师公告(55人)

2022-08-1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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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面授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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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所报考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交真实、有效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一)笔试

1.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以及疫情防控要求等参加笔试)。

2.内容及要求:主要考察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综合知识涵盖政治、法律、历史、时事、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

3. 政策性规定加分: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高校毕业生(含资教生、特岗生),在折算前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请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于8月1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到郧西县教育局(郧西县城关镇南正街212号)人事与教师管理股338室提交《资教生(特岗生)、“三支一扶”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年度考核表等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4. 笔试有关要求:

(1)考生进入考场时,一律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考生不得携带无线电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2)无线电通讯工具包括:手机、微型电脑、微型耳麦;伪装成计时工具、手镯、项链、皮带扣、纽扣等配饰类或橡皮擦、钱包等形式的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及附件;手镯、项链、纽扣等形式的拍摄、扫描设备;电子贮存设备等。

(3)考场内统一配挂无声挂钟,考生一律不得携带计时工具进入考场。发现计时工具视同作弊。

(4)考生在考试开考30分钟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但不能离开考点,在考点规定的地点等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

(5)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认真阅读《考试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4),从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测量体温,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见附件5),并于考试入场检查时上交。

(二)资格复审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全员参加资格复审;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学科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本次招聘岗位均属急需紧缺岗位,对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人数之比可放宽到1:2;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2的,是否核减和调剂岗位以面试前公告为准。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和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1:1的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考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的办法,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并取消该岗位。

2.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具体组织面试资格复审,通知面试人选,组织面试工作。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不提供)、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

3.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复审资格。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况的,依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面试费5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对象,免收面试费。

3.专家面试组现场实名评分,满分为100分。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高中教师岗位面试主要以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主要以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面试分数应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4.考生在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综合成绩计算

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岗位录取人数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根据岗位计划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考核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方式,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提交《政审考核表》,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考核工作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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