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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县教育局报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承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以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选岗
教师具体工作岗位采取从该面试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
八、公示及备案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罗田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严格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 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执行。
十、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2.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按照招聘活动时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执行,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公告。
业务咨询电话:0713—5052627;
监督举报电话:0713—5065561。
附件1.罗田县2022年面向本县公办中小学编外聘用教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3.罗田县2022年面向本县公办中小学编外聘用教师公开招聘教师量化考核表.xls
附件2.罗田县2022年面向本县公办中小学编外聘用教师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罗田县2022年面向本县公办中小学编外聘用教师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岗位表.xlsx
中共罗田县委组织部
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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