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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黄冈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公开招聘公告(62人)

2023-04-0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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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生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学段学科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笔试成绩中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分数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

重要提示。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组织对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的同时,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选岗及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审定,在黄梅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人员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育局组织聘用人员选岗,各岗位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因拟聘用人员放弃选岗或者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首次就业和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按照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特设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本公告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发布。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均由招聘单位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黄梅县教育局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713-3636016(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1:2023年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表.xlsx

2: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三支一扶”人员政策优惠申请表.docx

3:教育部专业目录.rar

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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