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考察合格的,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如本人解约或放弃岗位和被聘用单位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岗位将不再递补。用人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集中培训。
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咸安区教育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本公告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咸宁高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咸宁高中:0715-8322536
区教育局:0715-8326688
区人社局:0715-8328247
附件:1.岗位表
2.承诺书
3.咸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咸安区教育局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7日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