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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中小幼代理教师、保健医生招聘公告(158人)

2019-04-2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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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面授班级

(一)发布公告

2019年4月23日-30日在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及其微信公众号“武汉掌上人才”、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洪山区政务网( www.hongshan.gov.cn)发布公告。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及其微信公众号“武汉掌上人才”上予以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019年4月24日9:00--4月30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点击“招聘·考试”栏目,选择应聘岗位提交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洪山区教育局同步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申请时间或已通过审核的,不再接受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2.查询网上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4月24日12:00--4月30日16: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应聘申请未通过的,4月30日12:00以前,可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4月30日12:00以后不再接受报名。

3.网上确认及缴费。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应在4月24日12:00至4月30日18: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的“在线缴费”窗口,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4月30日18:00以后缴费的无效,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骨干教师岗位人员免笔试,但需通过网络报名,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完成后,应聘人员应于2019年5月8日9:00--5月10日17:3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9:00-11:30。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笔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大学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其中大学专业知识占80%,教育学、心理学占20%,笔试按百分制计分。应聘非骨干教师岗位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6比例确定进入面谈环节人员;报名参考人数不足1:6比例,原则上取消该岗位,如属紧缺岗位,由区教育局向区人力资源局书面报告并经批准后保留岗位并按实际参考人数进行面谈。

(五)资格复审

5月中下旬将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笔试成绩查询通知、资格复审通知及面谈入围人员名单。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应聘骨干教师岗位和入围面谈的非骨干教师岗位应聘人员,根据公告要求的岗位条件携带资料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谈环节,如出现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人员则依次递补。

(六)面谈

面谈为个别谈话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谈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和面谈成绩按4:6比例计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成绩。非骨干教师岗位应聘人员根据专业素养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若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专业素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骨干教师岗位应聘人员根据面谈成绩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报名参考人数不足1:2比例的岗位,面谈成绩达到80分(含)者可参加面试,不足80分则取消该岗位;应聘骨干教师岗位人员以面谈成绩作为专业素养成绩进入面试。具有高级教师职称或博士学位研究生不参加面谈,直接参加面试。

(七)面试

面试形式为15分钟无学生讲课。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课堂组织驾驭能力、教育教学技能和工作实践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及信息技术岗位的人员还需接受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专业素养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学科岗位数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具有一级教师职称的骨干教师岗位应聘人员以面谈成绩40%+面试成绩60%为综合成绩;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骨干教师岗位应聘人员以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骨干教师岗位入围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到1:2比例的,按招聘岗位数确定拟聘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面试成绩达到80分(含)则按招聘岗位数确定拟聘人员,未达到80分则取消该岗位。若出现拟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聘用,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再加试结构化面试,按结构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聘用。

(八)体检

1、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人员如持有应届生毕业体检和半年内的教师资格考试体检合格报告可不再参加体检。

4、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九)考察

1、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

2、考察采取函询、实地考察、档案资料考察等多种形式进行。坚持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4、凡出现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公示后的七个工作日以内。

五、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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