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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科目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应用能力,主要考察其运用相关知识、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各占50%。
2、笔试时间
2019年8月10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由枣阳市教育局和枣阳市人社局共同组织。
2、笔试结束后,枣阳市教育局按照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某学科达不到1:3要求,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若达到70分合格线方可录用。
3、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值各100分,分别按40%、6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
(四)体检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枣阳市教育局按招聘计划和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政审
枣阳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和管理
1、教育局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枣阳市人社局审核后,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2、聘用时,若公开招聘签约的研究生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的,按本次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本次招聘某学科未招聘满时则从本次招聘总成绩中依次递补。
3、确定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与枣阳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未达到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空缺名额可依照上述规定进行递补。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部分
一、招聘学科及去向
招聘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35名选岗到各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任教。(具体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年龄在30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需全日制普通专科或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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