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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及备案
黄冈中学根据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定,在市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其他事项
1、本公告和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市教育局、黄冈中学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0713-8838888(黄冈中学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0713-812863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713-8877107(市教育局纪检组)
0713-8877021(市教育局政工科)
附件: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冈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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