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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张湾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64人)

2021-07-1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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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面授班级

十堰分校: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6号(汉江师范旁)全兴广场写字楼20楼 

咨询电话:13367254849(陈老师)

四、笔试组织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公告(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以及疫情防控要求等,参加笔试)。

(二)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80%),作文(占20%)。卷面满分为100分。

(三)笔试开考比例

按照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车都张湾网上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不能重新报考其他岗位,退还已缴报名费。

(四)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5日内在车都张湾网上公布笔试成绩供考生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面试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

(二)资格复审内容

重点审查考生填报或提供身份的真伪、学历、学位,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等个人信息,是否与所报岗位的要求一致,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内容及时关注资格复审公告)。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50元。进入面试者在面试公告发布前有放弃的,经资格复审后依次递补,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面试公告发布后放弃的,不再递补,面试照常进行。

六、面试组织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七、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计算:本次考试总成绩为100分,考生的综合成绩取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之和。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综合成绩相同且面试成绩一致,则另加试笔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加分政策。2020年8月21日前在张湾区街道社区工作至今,但没有纳入首批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网格员、街道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折算前加5分。加分名单由区委政法委网格中心和各街道党工委统一提供。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民政局统一组织,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区民政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复检医院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

4.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5.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统筹、区民政局负责实施,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2.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前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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