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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打印准考证:2024年12月25日9:00至12月28日8:00,已经缴费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实务等,满分200分。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各个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因资格审核或报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12月底通过沙市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六、资格复审
(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考生可通过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资格复审入围情况。
(二)资格复审由沙市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组织。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对于无人递补,造成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从参加笔试人员中组织调剂,调剂结束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并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面试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入围人员在面试举行2天前弃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社区工作者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
(三)在面试开考前由区人社局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在距面试日2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没有达到既定入围比例以及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八、考试成绩计算
考生笔试成绩=考生卷面得分÷2;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九、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
1.考察由区委社会工作部会同有关街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岗位的要求,到考察对象居住地或现工作单位进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其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情况。重点了解其应聘动机、思想政治素质、吃苦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心理素质及社会适应能力等。对考生银行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记录进行衍生考察。
2.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十、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予以聘用。对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7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选岗
公示期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选岗,选岗时根据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社区。未按时到现场选岗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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