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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秭归县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7人)

2020-08-0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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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三支一扶”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随军家属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军人综合评定成绩20%计算,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军人综合评定成绩按100分计,其中职务50分(正连记10分、副营20记分、正营记30分、副团记40分、正团及以上记50分),军龄30分(每服役一年记1分,总分不超过30分),立功奖励10分(立二等功一次记5分、三等功一次记3分、总分不超过10分),边远艰苦地区服役10分(在国家确定的边远艰苦地区每服役一年记1分,总分不超过10分)。相关证明材料由驻秭各部队初审后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评定。

  (3)综合成绩计算出来后,连同面试成绩由县人社局在秭归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实施,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若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分数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1、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秭归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体检集中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牵头负责,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核结果全面、真实、准确。重点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县人社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秭归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及专业名称等信息,同时公布县纪委(监察局)、县人社局监督电话。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监督检查

  整个招聘工作聘请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进行全程参与监督。要加强考务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湖北省人事考试考生违规违纪处理暂行规定》,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和雷同试卷的认定、查处,严肃考试纪律,确保笔试安全公平。要进一步增强考试聘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应聘人员对考试聘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存在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附件1:秭归县2020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秭归县2020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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