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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役军人优先;
2.学历高者优先;
3.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两轮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文旅局负责组织。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市文旅局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4.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二)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
2.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的名额空缺,因工作需要,可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所有考试环节的人员中产生。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市人社局、市文旅局网站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依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新招聘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和市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违纪处理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九、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考试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场。不服从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其他事项
1.为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维护人事管理公平公正,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相关回避原则。
2.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主管单位有关规定研究决定。
附件:
1:2020年咸宁市群众艺术馆、新时代文艺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020102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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