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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和武汉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学校前期发布了《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博士研究生专项招聘公告》,经与上级部门沟通,结合学校专业建设情况,现拟招聘事业编制博士研究生9人。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范围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度博士研究生专项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海外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需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
7.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紧缺专业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身心健康(具体见《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正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安排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七月初,确定编制内招聘岗位并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5日。报名截止后,对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的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度博士研究生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本、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位证、计算机和英语等级证书、岗位条件所需的资料(本人学习及工作简历和任职证书;重要社会兼职材料;科研成果论著目录包括题目、作者排名、刊物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的内容;论文被收录和引用、转载情况;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代表性论文著作等)、 2寸登记照2张。
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cyrsc@126.com,原件均须现场审核,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由我校备存,考生对以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资格复审地点: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南校区926室,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将在我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考核安排
此次专项招聘考试直接免笔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交相关科研证明材料,由专家对其科研情况进行初步筛选后,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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